張家港聯合銅業有限公司禁煙管理辦法(暫行)
1 目的
吸煙有害健康。為了避免其他員工遭受二手煙傷害,給員工創造更加文明、潔凈、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環境,特制定本辦法。
2 禁煙區域
除員工私人宿舍內部和指定吸煙區域以外的公司所有區域,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場所:
(一)廠區所有作業場所和辦公區域;
(二)辦公室、會議室、食堂;
(三)大廳、走廊、樓梯(含疏散通道)、過道;
(四)衛生間;
(五)廠區道路和堆場;
(六)宿舍區公共場所;
(七)公司其他公共場所。
3 適用人員
本辦法適用人員為進入公司區域的所有人,包括訪客和外來施工人員
4 相關部門職責
禁煙是全員活動,公司將禁煙與5S管理相結合進行管理。各部門應在所轄5S責任區內監督執行,除了要求本部門員工嚴格遵守本辦法、對違反本辦法的員工進行處罰外,還有宣貫和監督本部門業務對接的訪客遵守本辦法的義務。質計(企部)部和綜合部另增加以下職責:
質計(企管)部:
(一)制定或修訂公司禁煙管理辦法和辦法上墻;
(二)對違反本辦法的部門進行考核;
(三)牽頭規劃指定吸煙場所并設置醒目標記標識,
綜合部:
(一)修改《進廠須知》,把指定吸煙場所外禁止吸煙的要求列入《進廠須知》,協同相關部門向外來人員宣貫“公司內禁止吸煙”理念;
(二)宿舍公共區域的禁止吸煙管理。
5 檢查與處罰
全員禁煙、全員監督。對違反本規定的行為進行處罰,對發現違反本規定的行為拍照取證并對舉報的人員進行獎勵。舉報人可向本部門5S兼職管理員、部門負責人舉報本部門違反本規定行為,可向質計(企管)部5S專職管理員舉報他部門或訪客的違反本規定行為。
(一)本公司內部員工違反本規定并被拍照取證的,首次發現處罰款50元/人/次,二次發現處罰100元/人/次,三次發現處罰200元/人/次,發現五次及以上扣除當月績效工資,在當月工資中體現。訪客視同本部門人員管理,由各部門將訪客名單上報至質計(企管)部5S專員處,由5S專員開具罰單,罰款交至公司財務處。各部門自行建立處罰臺帳。對舉報并取證人員獎勵50元/人/次。
(二)各部門建立獎勵與處罰臺帳,質計(企管)部不定期對臺帳進行檢查核實,并將各部門的禁煙落實情況納入到部門月度績效考核中。
(三)質計(企管)部對責任區內發現煙頭進行處罰,每發現一個煙頭處罰30元,煙頭的檢查納入5S檢查中。
6 實行時間
本辦法2022年 3 月 1 日起實行。3月1日-3月15日為試行期,不予處罰。試行期結束后按處罰條款開展相應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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