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價編號 |
Lhty-2018012601 |
報價截止時間 |
2018-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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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價內容 |
LX3-5.5型電動單梁懸掛起重機 |
詢價人 |
汪忠 |
聯系電話 |
0512-58572513 |
【重要聲明】
1、公開競價是張家港聯合銅業有限公司為規范自主采購管理,推進陽光操作而采取的公開競爭性采購方式,僅適用于企業日常生產經營性物資以及不具備招標條件的部分物資采購。
2、競價開標在公司紀委全程監督下進行,競價投標人可到現場觀摩開標過程并接受答疑。
3、中標結果僅直接通知到競價中標人,不再另行發布中標公告。對中標結果有異議的競價投標人可向投標受理人提出書面申請,查詢原始資料和評審結果,充分尊重競價投標人的知情權。
4、競價投標人報價前應認真閱讀《競價須知》(http://www.yazahoud.com.cn/index.php/list/index/g/c/id/82.html)。因競價投標人制作、密封、寄送報價文件不符合要求,以及競價投標人的失信行為導致的后果,由競價投標人自行承擔。
5、投標人接到中標通知后應及時簽訂合同,無正當理由,不簽訂合同的,出現一次,從開標之日起,停止其參與競價資格半年;出現兩次,停止其參與競價資格1年;出現三次,永久取消參與競價資格。
6、需要收取履約保證金的,中標人應在合同簽訂后兩個工作日內,按照合同規定交納履約保證金。無正當理由不交納的,將列入本公司失信行為供應商名單,按相關規定予以處理。
一、競價內容
序號 |
物料描述(名稱及規格型號) |
質量標準及技術要求 |
品牌或制造商 |
單位 |
數量 |
單價(元/) |
報價金額(元) |
交貨期 |
備注 |
1 |
LX3-5.5型電動單梁懸掛起重機 |
見附件技術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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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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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相關要求
1、投標人報價及交貨方式:報價含17%增值稅,免費送貨到張家港聯合銅業有限公司。
2、付款方式:貨到現場,技術及生產使用單位聯合對物資進行驗收,驗收無誤后卸貨。供方開具17%增值稅發票,票到付款50%,通過張家港市特種設備檢測研究院的驗收后付40%,質保期滿后付款10%。
3、報價時,應對所報產品的規格型號、技術參數及質量技術標準應描述完整,與本詢價表有偏離的,報價時應作偏離描述。其他偏離在報價表時予以說明。
4、對關系到產品價格、質量的主要部件,要注明原材料的材質、規格等信息,必要時,組件和總成件要注明供貨范圍。
5、詢價指定品牌的,請按指定品牌產品報價;非指定品牌的,報價人須注明擬供產品的品牌(或制造單位)。
6、報價有效期:報價截止日起10個工作日。
7、報價人需提供單個包的完整報價,否則視為無效。
8、報價人對規格型號不全或技術參數不清楚的可以詢問使用單位或詢價人。
9、報價人資質要求、報價規范及報價函見本網站競價須知欄目中相關要求。
三、報價受理時間
公告之日起至報價截止日期間,每天(節假日除外) 08:00~11:30和13:30~16:30(北京時間)。
四、報價受理人
名 稱:張家港聯合銅業有限公司
地 址:張家港錦豐鎮三興街道五棵松路200號
收 件 人:駱有健
電 話:0512-58533020
傳 真:0512-58574100
(注:投標人報價可自行送達張家港聯合銅業有限公司招標辦公室;或通過快遞寄送報價文件,信封外面注明報價項目。)
附件:
技 術 要 求
一、總則
1.1 本技術附件是張家港聯合銅業有限公司就LX3-5.5型電動單梁懸掛式起重機的技術要求,為該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2本技術附件僅提供有限的技術要求,并未對一切技術細節做出規定,也未充分引述有關標準的詳細條文,賣方的產品應保證符合有關國家行業技術規范和標準以及買方提供的技術要求的要求。
1.3 賣方對起重機的工藝性和整體性負責,對整機的完整性和安全性、可靠性、先進性負責;賣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將本合同設備轉包第三方(外購件除外),否則由此所產生的一切影響和損失由賣方承擔。
1.4 在合同簽定以后,買方保留對賣方提供的技術資料提出補充和修改的權利,賣方在此承諾予以配合。如提出修改,具體項目和條款由買方和賣方商定。
二、供貨范圍
2.1 供貨設備
序號 |
設備名稱 |
規格型號 |
數量 (臺/套) |
交貨期 |
交貨地點 |
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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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電動單梁懸掛式 起重機 (含集電器、支架) |
起重重量=3t, 起重跨度=5.5m 起重高度=6m 運行速度≤20m/min 起升速度≤8m/min 小車速度≤20m/min |
1 |
詳見 商務合同 |
張家港聯合銅業有限公司 質計站 |
無線遙控操作 (地面手柄 )無線遙控器2個,一用一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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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臺起重機包含以下主要部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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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大車運行機構 |
1套 |
勻速調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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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小車運行機構 |
1套 |
勻速調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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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提升機構 |
1套 |
勻速調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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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電氣控制系統 |
1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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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安全裝置 |
1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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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賣方負責將設備運送至買方指定的交貨地點,并由賣方負責卸貨、安裝、調試,在運輸過程中的費用和設備卸貨、安裝時的吊車費用也由賣方承擔。
2.3 其他主要零、部件和備品備件清單(含制作圖紙)以及隨機技術資料。
三.設計制造執行的主要標準
(TSG-Q0002-2008)起重機械安全技術監察規程-橋式起重機
GB6067-2010 起重機械安全規程
TSG Q7015-2008 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規范
GB3811 《起重機設計規范》
GB6067 《起重機安全規程》
GB/T14405 《通用橋式起重機》
GB5905 《起重機試驗規范和程序》
GB12602-90 《起重機械超載保護裝置安全技術規范》
GB/T8618-96 《圓股鋼絲繩》
GB/T985-1998 《氣焊、手工電弧焊及氣體保護焊焊縫坡口的基本形式和尺寸》
GB986 《埋弧焊焊坡口的基本形式和尺寸》
GB3323-87 《鋼融化焊對接接頭射線照相和質量分級》
JB1152-81 《鍋爐和鋼制壓力容器對接焊縫超聲波控傷》
JB4315 《起重電控設備》
BG/T8923-98 《涂裝前表面銹蝕等級》
GB9286 《色漆和清漆膜的劃格試驗》
JB2759 《機電產品通用技術》
GB5972-85 《起重機專用鋼絲繩檢驗和報廢實用規范》
GB7592-87 《通用橋架起重機限界尺寸》
JB/T53442-94 《通用橋式起重機產品質量分等》
GB/T10051-1998 《起重吊鉤》
GB6333-92 《電力液壓塊式制動器》
ZBJ80007.1-80007.3-87 《起重機用鑄造卷筒》
JBJ80006.1-80006.2-87 《起重機用鑄造滑輪》
JB/T6392.1-6392.2-92 《起重機車輪》
JB3242-3242-83 《十字軸式方向聯軸器》
GB5973-5976-86 《鋼絲繩夾》
GBJ17-88 《鋼結構設計規范》
GB497-85 《低壓電器基本標準》
ZBK26008 《系列起重及冶金用繞現轉子三相異步電動機》
JBDQ4558-91 《起重機成套電阻器》
JBDQ6146-86 《起重機控制臺》
Q/DQ109-92 《起重機電氣設備技術條件》
GB50278-98 《起重設備安裝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
ZBJ1901-1998 《起重機減速器》
GB1497-85 《低壓電器基本標準》
上述標準按最新標準執行。
四.3噸電動單梁懸掛式起重機技術要求
LX型電動單梁懸掛起重機的設計制造應嚴格遵循《電動單梁起重機》JB2603-94標準。
4.1 使用環境
用途:該起重機用于吊運銅板、銅塊等,是由人工地面遙控操作完成的。
設備工作環境:有粉塵,環境溫度為常溫。
設備工作制度:年工作日:365天,白班制。
4.2起重機技術說明
電動單梁懸掛式起重機是直接懸掛在軌道上的懸掛式起重機。由主梁、橫梁、電動葫蘆、電器與起升機構組成。
主梁與橫梁為起重機主要承載部件,重物的升降靠裝在電動葫蘆上的提升裝置來完成,而重物的縱、橫向位移,則分別由大、小車的運行機構來完成。上述系統均配備有安全可靠的制動和限位裝置。
起重機供電電源為3相、50HZ、380V.
4.3金屬結構部分
主梁采用鋼板(Q345-B)壓延成型的U型槽或拼接成槽型,再與工字鋼組焊成封閉箱型主梁,橫梁也是用鋼板壓延成U型槽后組焊成箱型梁,安裝時用高強度螺栓組合。
4.4運行機構
大車采用分別驅動方式,一般為四輪兩驅動,由ZDY電動機、LD減速裝置、電機自帶制動器來完成。
4.5安全與電氣
本產品采用錐形電機,控制箱為DK1型專用電器控制箱地面遙控操作,運行速度:20m/min,起重機設有安全裝置如:行程限位開關、欠壓、過流保護、錯相保護、緊急開關等,符合國家相關標準要求。所有起重機控制電源及起重機照明電源均按國家有關規定要求采用隔離變壓器電,使設備能夠安全、有效的運行。
4.6供電方式:
我方滑觸線為三相滑觸線,整個廠房需增加一根接地滑觸線(約20米),并且滑觸線集電架單刀片接觸需改為雙刀片接觸(單刀片接觸容易發生跳電,有安全隱患)。三相四線制,三相交流380V,50HZ。
4.7電動葫蘆技術說明
電動葫蘆選CD1型,CD1型為常速起吊。
4.8起升機構
起升機構由起升電機通過聯軸器經減速器空心軸驅動卷筒旋轉,使繞在卷筒上的鋼絲繩帶動吊鉤裝置上升或下降。
4.9運行機構:
電動小車、運行電機、運行減速器、從動小車等共同組成的運行機構,運行機構帶動主機做往復移動,其運行速度一般為20m/min。
電器裝置
CD1型電動葫蘆的電器裝置由電器控制箱,按鈕開關,限位器及聯接導線等組成。
手柄加遙控開關的操作壓力為36V安全電壓,根據按鈕開關上所示方向符號,正確按壓按鈕, 通過控制箱內繼電器的吸合與斷開,可以控制電動葫蘆的動作。
橋架
電動單梁懸掛式起重機的移動橋架應為工字鋼與鋼板的組合斷面梁結構,當額定負荷和電葫蘆自重左右在跨重時其垂直靜撓度(TSG7015-2008)的規定。
卷筒及鋼絲繩
必須配備軟性鋼絲繩,其長度和強度要適應各種負荷條件(包括沖擊負荷)安全系數不小于5,鋼絲繩符合優質鋼絲繩(GB8912-88)標準。
所有的卷筒和滑輪直徑至少是鋼絲繩的20倍,在需要的地方要配備導向桿以防繩索扭絞。
吊鉤
起重吊鉤需符合國標GB10051《起重吊鉤》的規定,起重吊鉤為鍛造的吊鉤,整體調質處理,必須采用優質碳鋼制作,最大負荷時的安全系數不小于5。必須配備安全保護裝置,以防吊鉤在受載條件下張開。
滑輪
繩槽斷面符合ZBJ8006.1-87《起重機用鑄造滑輪繩槽斷面》要求,主鉤鋼絲繩滑輪組為鑄鋼滑輪。
制動器和驅動裝置
橋架移動機構與卷揚裝置上均要安裝剎車裝置,當超載時應能自動停車并報警。起重機制造商應提供組裝包括電動機,控制器在內的所有電器設備,設備的導線由制造商提供并安裝。
多相交流電動機的每一相均要裝置負荷繼電器。制造商應提供控制繼電器,對懸掛控制器提供36V電源,控制按鈕為重型的不銹鋼結構。
軌道
單軌電動葫蘆的軌道由熱軋工字鋼制成,在導軌兩端應設有限位開關和緩沖器。
電氣裝置
所有電氣設備的防護等級應滿足有關標準的規定。
焊接方法
焊接采用埋弧自動焊接,起重機主梁角向焊縫和腹板的對接平焊縫。
焊接焊縫坡口符合GB985、986的規定,焊接外觀無可見缺陷(如裂紋、孔穴、固體夾渣、未熔合、未焊透、形狀缺陷等);主端梁對接及角焊縫,受拉區的翼緣板、腹板的對接焊縫,100%進行無損探傷。超聲波焊接不低于JB1152中的規定的I級;射線探傷時不低于GB3323中規定的II級。
焊接結構中重要部件的方法、工藝應符合GB3811、GB/T14405和SL/T241標準中的有關規定,焊工通過考試取得有關部門頒發的合格證。
五、單梁懸掛式起重機主要技術參數
5.1基本參數
CD1型3T-6m電動葫蘆(江陰凱橙)
額定起重量Gn:3t
起升高度H:6m
跨度:5.5m
工作級別:不低于A3
使用環境:-10~50℃
工作制度:中級JC=25%
5.2電動葫蘆起升機構
起升速度:8m/min
起升電動機:ZDS 0.4/4.5kw n:1380r/min
起升制動器:錐剎
5.3電動葫蘆運行機構
運行速度:20m/min
運行電動機:ZD1 12-4/0.4KW n:1380r/min
運行減速機:20m/min變速
運行制動器:錐剎
操縱方式:地操加遙控(36V安全電壓),遙控采用臺灣禹鼎。
5.4電源:三相交流 380V(±10%) 50Hz(±1%)
六、主要技術要求
6.1 大小車緩沖器為機械緩沖器。
6.2 各制動器采用錐形型制動器。
6.3 各軸承及潤滑點要加足潤滑油。
6.4 減速機選用泰興減速機股份有限公司產品。
6.5電動機采用起重專用電動機(江特電機、江蘇大中電機或無錫新大力電機),額定電壓380V,額定頻率50Hz,F級絕緣。
6.6 電器選用施耐德電器。
6.7電動葫蘆采用江陰凱橙產品。
6.8 鋼材選用武鋼或寶鋼、武鋼等的產品。
6.9 應根據使用工況條件:室內,有酸性腐蝕性氣體要求進行防腐,刷防腐漆。起重機需進行噴砂處理,然后先噴2遍底漆,再噴2遍面漆。底漆采用改性環氧樹脂底漆,顏色為:紅色。環氧防腐面漆采用信號黃色(色標號:Ral-1003)。油漆厚度:一遍油漆厚為30~35μm, 三遍油漆厚為90-105μm左右。
七、質量保證
7.1 設計和制造的全過程,確保在IS09001質量體系標準的控制內進行。
7.2 起重機制造所需的原料和外購配套件,確保為名優合格產品,交貨時需提供合格證。
7.3 制造過程中的全部檢驗記錄完整無誤,可供買方隨時抽檢。
7.4 確保提供的起重機是全新的、未使用的、采用最佳材料和一流工藝,并在各方面符合買方規定的質量、規格和性能要求。
7.5 起重機交貨時需提供制造廠所在地質量技術監督局的質量檢驗證明。
7.6 起重機必須能夠通過張家港市特種設備檢測研究院的冶金行車驗收。
八、售后服務保證
8.1產品實行三包,質保期為自設備驗收使用合格后十二個月或貨到現場18個月(二者以先到期為準),在質保期期間出現質量問題,賣方承諾在2小時內給予答復,在24小時內派有經驗的技術人員赴現場免費處理,免費提供更換的零部件。
8.2質保期后,賣方優惠供應設備零配件;出現質量問題,賣方2小時內給予答復,維修人員將在24小時內趕到現場給予解決,保證設備正常運行。
九、技術服務
9.1賣方負責起重機運輸、卸貨、安裝、調試,包括運費和卸貨、安裝時的吊車、叉車費用以及在張家港市特種設備檢測研究院的報檢費用也皆由賣方承擔。
9.2在起重機安裝調試及保質期內,凡因設備質量問題所造成的部件損壞,賣方在24小時內,派有經驗的技術人員到現場免費維修更換。
十、安裝、調試及試運行
10.1賣方在安裝前必須取得買方所在地相關部門許可后才可進入現場安裝,并提供安裝方案貳份給買方。賣方應派出合格的專業人員在買方的現場對設備進行安裝和調試,并對買方有關人員進行維修和操作的技術培訓。
10.2 設備試運行前,賣方負責在張家港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對起重機進行報檢和驗收通過,買方給予配合。
10.3 試車:試車期間,賣方應派人到現場服務,負荷試車連續運行72小時無故障, 并能滿足買方提供的技術要求。
10.4 安裝期間,嚴格遵守買方的廠內規章制度,服從買方的安全管理,加強自身的安全施工保護措施。
十一、性能考核和最終驗收
11.1 在起重機投入生產后,應在設計工況條件下進行考核運行,買方提前通知賣方,并在賣方有人參加的條件下,按照規定的參數進行考核運行72小時,符合要求后,正式驗收。
11.2 性能考核的結果應做出記錄,并在考核完成后的3天內,由雙方代表在記錄上簽字。
11.3 如果規定的保證值,在性能考核期間順利達到,則雙方代表應在3天內簽署賣方準備的合同設備驗收證明書一式叁份,此時,認為設備已通過驗收。
十二、技術資料交付
12.1 合同生效后,賣方一周內向買方提供設備總圖(含各種技術參數,包括起重機總圖、電氣原理圖、線路圖等)。
12.2 起重機交貨時,隨機提供起重機總圖、其他主要零、部件和易損件制造圖、安裝使用說明書、電氣設備使用維護說明書、合格證、制造廠所在地質量技術監督局的質量檢驗證明、發貨明細表各壹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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