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企業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改革啟動。在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多項內容中,混合所有制改革直接涉及產權。對于這樣一項調整利益格局、重構利益分配的深度變革,“穩”是第一位的要求。
混合所有制改革,方向必須持正。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是為了讓國有經濟與市場經濟更好地結合,使基本經濟制度運行更加有效;是為了讓國有資本放大功能、保值增值、提高競爭力;是為了各種所有制資本取長補短、相互促進、共同發展。推進混合所有制改革,不能“一混了之”“為混而混”,不能理解為只是讓非國有資本單向地參與國有企業改革。非公有資本投資主體可通過多種方式,參與國有企業改制重組或國有控股上市公司增資擴股以及企業經營管理。國家也鼓勵國有資本以多種方式入股非國有資本,最終要促進各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繁榮,推動我國經濟邁向中高端。
混合所有制改革,不可操之過急。要堅持從實際出發,因地施策、因業施策、因企施策,堅持宜獨則獨、宜控則控、宜參則參,不搞拉郎配、不搞全覆蓋,不設時間表,成熟一個推進一個。要區分“已混合”“宜混合”等不同情況,對主業處于關系國家安全、國民經濟命脈的重要行業和關鍵領域、主要承擔重大專項任務的商業類國有企業,要保持國有資本控股地位,支持非國有資本參股。集團公司層面,在國家有明確規定的特定領域,堅持國有資本控股。改革推進過程中,要細化配套政策,規范操作程序,加強監督管理。特別是其中的員工持股,更要試點先行,在取得經驗基礎上穩妥推進。
混合所有制改革,底線要牢牢守住。深化國企改革,不能造成國有資產流失,不能把國有企業改革變成一部分人牟取暴利的機會。在改革過程中,必須堅持公開、規范、透明,有序操作,做到規則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要強化交易主體和交易過程監管,防止暗箱操作、低價賤賣、利益輸送、化公為私、逃廢債務。特別是國有資產定價這個關鍵環節,必須建立有效機制,防止賤賣國有資產,確保國有資產不流失。只有這樣,改革才能順利推進,并獲得充分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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