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標編號:zhjg2016-1-14
二、招標人:張家港聯合銅業有限公司
三、招標采購物資名稱及內容
1、招標采購物資名稱:煤基復合還原劑
2、質量要求及驗收標準:見附件1《還原劑采購質計量條款》
3、采購數量:約700噸
4、供貨日期:2016年7月1日—2016年9月30日,具體交貨時間和數量,必須由招標人根據實際生產需要,提前電話通知為準。
5、交(提)貨地點:招標人廠內倉庫
6、運輸方式和費用承擔:由中標人送貨到交貨地點,并由中標人承擔交貨前的運輸、費用及運輸途中標的物丟失、毀損、滅失等一切風險。
7、包裝標準與包裝物回收:噸袋包裝,每袋約1000公斤。
8、計量方法:以招標人實際過磅數量為準,招標人能向中標人提供所使用計量器具的有效檢定合格證書。
9、作價方法: 不考慮供貨期間市場價格波動,以產品含稅價為一口價。
10、結算方式:貨到驗收合格后憑增值稅發票10個工作日內付清全部貨款。
11、違約責任:中標人產品性不合格或不履行更換義務的,買方有權解除合同,中標人除賠償買方全部經濟損失外,還應按照不合格產品價款的30%支付買方懲罰性違約金,其他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相關內容執行。
12、投標人須對招標公告內容的實質性響應情況要作出說明,投標單價(含稅價)要在附件2《投標函》中填好,加蓋公章后作為投標文件的有效組成部分。
13、投標人須將投標文件進行密封,并在外面注明參與投標的項目名稱及投標人公司名稱,在投標截止時間之前郵寄或送達指定地點,逾期送達或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不予受理。
14、到投標截止時間,參與投標人少于3個的,本公司將重新進行招標。
15、由本公司招標辦按招標程序確定開標時間并組織人員進行議標,投標人無須派人參加開標;中標人接通知后與本公司商務部簽訂供貨合同。
二、投標供應商資格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有依法交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3、公司注冊資金在50萬元以上;
4、具有類似供應規模的業績;
5、在市場經營活動中無重大違法記錄。
三、其他要求
投標人投標時須提交有效的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或委托人身份證,以上文件復印件(加蓋公司印章)一套。
四、投標截止時間
2016年6月20日15:00時(上午8:00至11:30,下午1:30至4:30,節假日除外)
五、投標文件接收單位及聯系人:
標書提交地址:張家港市錦豐鎮三興街道200號,張家港聯合銅業有限公司質量計量部(企管部);郵編:215624
聯系人:駱有健 聯系電話:0512-58533020 傳真:0512-58574100
2016年6月6日
附件1《還原劑采購質計量條款》
還原劑采購質計量條款
1 質量要求
還原劑的技術指標應符合表1 要求。
表 1 技術指標
項 目 |
要 求 值 |
限 值 |
含S量 % |
≤0.5 |
0.6 |
水份 % |
≤3.0 |
5.0 |
灰份 % |
≤12.0 |
15.0 |
揮發份 % |
≤12.0 |
15.0 |
固定碳 % |
≥80% |
72% |
粒度 0.2—3mm |
≥90% |
80% |
2 取樣和驗收
2.1 在供方或其代表在場時,由需方質量計量部負責對還原劑的質量進行驗收。
2.2 取樣
供方還原劑應成批提交檢驗,由同一品級并在某一段時間集中到貨的還原劑組成一個交付批次,需方對每一交付批次進行隨機抽樣檢驗,抽樣數為每個批次總數的10%。
2.3 檢驗結果的判定
供方應隨貨提供質保書,當需方分析結果與供方質保書不一致時,由供需雙方協商解決;不能協商一致時可交由雙方所認可的第三方仲裁;當供方不能隨貨提供質保書時,以需方的取樣分析結果為結算依據。
3 計量
3.1 供方還原劑應袋裝完好用汽車運輸,所用汽車必須清掃干凈,不能混有其它雜物。
3.2 還原劑的重量以需方計量為準,需方能向供方提供所使用計量器具的有效檢定合格證書。
3.3 當檢驗結果符合表1《技術指標》中的要求值時,實際結算數量即為計量重量。如檢定結果超出要求值而低于限值時,結算數量在計量重量中分別加倍扣除超出部分,其中:含S量、水分、灰分、揮發份、固定碳和粒度超出部分2倍扣除,超過限制部分5倍扣除。
投標函
致: 張家港聯合銅業有限公司招標辦
1. 根據你方招標項目:張家港聯合銅業有限公司 煤基復合還原劑采購 招標文件(招標編號:zhjg2016-1-14)內容,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等有關規定,經研究招標文件的投標須知、合同條款、質量標準及其他有關文件后,我方以(大寫) 元/噸,(小寫) 元/噸的投標單價并按你方合同條款、驗收質量標準條件要求承包上述項目的供應,并承擔任何質量缺陷保修責任。
2.我方已詳細審核全部招標文件,包括其補充招標文件(如有時)及有關附件。
3.我方承認投標函附錄是我方投標函的組成部分。
4.一旦我方中標,我方保證在你方規定日歷天內開始供貨并完成你方合同所規定的供應數量。
5.我方同意所提交的投標文件在規定的投標有效期內有效,在此期間內如果中標,我方將受此約束。
6.除非另外達成協議并生效,你方的中標通知書和本投標文件將成為約束雙方的合同文件的組成部分。
投標人: (蓋章)
單位地址:
授權的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電話: 傳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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