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標編號:zhjg2016-1-09
二、招標人:張家港聯合銅業有限公司
三、招標采購物資名稱及內容
1、招標采購物資名稱:備品備件。
2、規格、型號:見附件1備品備件清單。
3、采購數量:見附件1,以實際采購數量為準。
4、質量要求:中標人要保證提供全新、質優產品,產品要符合最新的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無國家、行業標準的以招標人實際需求為準,無設計、制造和材料缺陷。
5、交(提)貨地點:招標人倉庫。
6、包裝要求:包裝應符合標的物運輸與存儲要求,免費包裝,包裝物不回收,并在外包裝上注明貨物名稱、規格、批號等。
7、運輸:由中標人送貨到交貨地點,并由賣方承擔交貨前的運輸、費用及運輸途中標的物丟失、毀損、滅失等一切風險。
8、供貨時間:中標者自2016年4月1日起一年內提供符合上述要求的備品備件。具體交貨時間和數量,必須由招標人根據實際生產需要,提前電話通知為準。
9、中標人在接到招標人電話通知送貨后,應按投標要求保證供貨物質量。在供貨期內發生質量問題退貨次數不得超過三次,否則取消供貨資格;退貨更換響應時間不得超過12個小時日。
10、結算方式:采取月結方式,中標人應在每月25日前依據投標單價開具17%增值稅發票交招標人,招標人在收到增值稅發票入帳后,支付本次供貨貨款。
11、違約責任:如有一方發生不可免責的責任導致本次招標的供貨合同不能執行,該方須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其他費用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相關內容執行。
12、投標人須對附件1中所列清單中物資的單價、總價、總價合計等逐一填報,對招標公告內容的實質性響應情況要作出說明,加蓋公章后作為投標文件的有效組成部分。
13、投標人須將投標文件進行密封,并在外面注明參與投標的項目名稱及投標人公司名稱,在投標截止時間之前郵寄或送達指定地點,逾期送達或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不予受理。
14、到投標截止時間,參與投標人少于3個的,本公司將重新進行招標。
15、由本公司招標辦按招標程序確定開標時間并組織人員進行議標,投標人無須派人參加開標;投標價按總價合計最低者為中標,中標人接通知后與本公司商務部簽訂供貨合同。
二、投標供應商資格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有依法交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3、公司注冊資金在50萬元以上;
4、具有類似供應規模的業績和完善的售后服務體系;
5、在市場經營活動中無重大違法記錄和有良好的商業信譽。
三、其他要求
投標人投標時須提交有效的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或委托人身份證原件及以上文件復印件一套(復印件均要求加蓋公司印章)。委托人還需提交委托授權書及近兩年的納稅證明。
四、投標截止時間
2016年3月28日15:00時(上午8:00至11:30,下午1:30至4:30,節假日除外)
五、投標文件接收單位及聯系人:
標書提交地址:張家港市錦豐鎮三興街道200號,張家港聯合銅業有限公司質量計量部(企管部);郵編:215624
聯系人:駱有健 聯系電話:0512-58533020 傳真:0512-58574100
附件1:《備品備件清單》
2016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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